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毅股 114司執字第06430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6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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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慈安段 小段 88號
面積: 423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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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縣東石鄉塭仔村55號
面積: 57.9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88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座落,部分巷道、空地;51-3 棟次建號建物座落於88地號土地上。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 約。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88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88地號土地及51-3棟次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88地號土地上之其他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 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4,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88地號土地及51-3棟次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 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 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六、88地號土地及51-3棟次建號建物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一條 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 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七、51-3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 拆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