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洪股 114司執字第07079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1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8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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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村中正路71號
面積: 59.9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債務人及共有人共同居住使用,分管不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暫編132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 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又占用同段853-4、861、863、864、865地號 土地,853-4、861、863地號土地所有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函稱無租賃及使 用關係,其餘地號土地占有法律關係不明,且853-4、861、863、864、865地號土地亦均非本次 拍賣範圍,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請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 人注意。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 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 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 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 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 序恐需時甚久。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 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 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