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川股 114司執字第07247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567,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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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寧段 小段 1024號
面積: 4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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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屏東縣內埔鄉康寧路299號
面積: 56.9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建物目前無人居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5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14,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劃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五、本件拍賣標的428建號建物,其中部分建物即暫822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否辦 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含債權 人及債務人)外,共有人(含債權人及債務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又土地與建物合 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者,應連同全部標的一併承買。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 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之權,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 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於開標前,如有法定停止執行事由,或債權人撤回,縱經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 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