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屏東縣泰武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辛股 114司執字第080513號
待拍
標別: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萬安段 小段 995號
面積: 2429.07 坪(8030 平方公尺)
標別: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萬安段 小段 991號
面積: 462.82 坪(153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 現為雜木林,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00元。 四、本標別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
標別:2
- 使用情形
- 現為河川地,未臨路,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000元。 四、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五、本標別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七、本標別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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