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和美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丙股 114司執字第08252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4,0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號

    面積: 14 坪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0001號

    面積: 11 坪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0002號

    面積: 2 坪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0007號

    面積: 26 坪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0010號

    面積: 27 坪

  • 土地

    順天段 小段 0021-0023號

    面積: 4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土地相鄰,編號1土地為巷道;編號 2、3、5、6土地上有磚造平房之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編號4土地為空地,平日 堆放雜物及停車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未一併估 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債務人亦未實際占用,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編號1、2、3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訂為合併 拍賣,共有人如欲主張土地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 標的一併買受,惟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丙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