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鹿港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丙股 114司執字第084701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草港段 小段 163號

    面積: 258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建興段 小段 586號

    面積: 54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8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建興段 小段 596號

    面積: 105 坪

  • 土地

    建興段 小段 596-1號

    面積: 470 坪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0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建興段 小段 569-2號

    面積: 13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多 座墳墓坐落、部分為雜樹林。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未出 租,因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 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五、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六、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又本件土地屬農 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承 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 優先,土地共有人次之。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土地現況部分有 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係共有人使用、未出租, 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多棟樓 房;編號2土地上設有停車場、二層樓房,部分土地雜草叢生。據債權人代理人 稱拍賣土地係共有人使用、未出租,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 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五、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六、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又本件土地屬農 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承 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 優先,土地共有人次之。 標別: 4

標別:4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土地現況部分有 鐵皮屋坐落、部分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係共有人使用、未出 租,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 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04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丙股 06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