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屏東縣來義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亥股 114司執字第090733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5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41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0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丹林段 小段 1174號
面積: 608.02 坪(201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 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有臨路,現部分面積為路邊邊坡長滿雜木林地, 部分面積為第三人種植之芒果樹、檳榔樹。 二、上開地上物(芒果樹、檳榔樹、雜木林)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投標 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4,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 則應買無效。 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 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是耕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 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 七、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