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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法拍屋|桃園市桃園區日光路56號十一樓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梅股 114司執字第11474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1,000,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0分之503
公告日期
2026-07-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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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三民段 小段 225號
面積: 862.68 坪(2851.8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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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桃園區日光路56號十一樓
面積: 16.4 坪(54.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503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建物無人居住,有多處遭受破壞情形(牆面塗鴨、門鎖及電信箱等 設備毀損),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 點交。 三、建物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標的含1個停車位,車位編號地下四層48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是否 屬實及其實際使用情形,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 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0元。 四、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院已將所知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事件等)於使用情形欄載明,惟縱無記載,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此 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七、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