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大園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玄股 114司執字第12764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8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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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東園段 小段 416號
面積: 10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大樓車道、巷道使用,又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 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稱本件土地領有(80)桃縣工建執照字第00457 號建照執照及(81)桃縣工建使字第00795號使用執照,請應買人注意。除依建 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依法有優先承買權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而若優先承 買權發生爭議時,相關當事人應另行循有關程序主張權利,本院於該爭議確定 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若依法應准由有優先承買人優先承買者,則原拍定 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 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