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取股 114司執字第17313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2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7,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仁愛段 六小段 193號

    面積: 45 坪

  • 建物

    敦化南路一段187巷58號三樓

    面積: 28.9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635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已清空,格局為3房1衛1廚1陽台,無水 電,本件拍定後點交。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1月13日北市都測字第1143085315號函,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有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1月14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5 3333號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4年11月13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43082225號函、臺北 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11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179843號函,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 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 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54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取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