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澎湖縣馬公市法拍屋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仁股 115司執助字第000018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2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8,483,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澎湖縣馬公市山水南段157地號 | 3,336.84 ㎡1,009.39 坪 | 2分之1 | 18,483,200 元 |
| 備考重測前為豬母水段722地號。部分為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部分為空地及堆置雜物、東南側臨道路、西南側部分為道路、西南側鄰建物,有無其他地上物以實測為準。 | ||||
- 保證金
- 3,696,7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使用情形
1.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無三七五租約。
2.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鑑價報告記載,疑似有建物座落其上)
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483,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96,7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