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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造橋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溫股 115司執字第00123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5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段1318地號 | 1,973 ㎡596.83 坪 | 55分之1 | 24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2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段1318-35地號 | 225 ㎡68.06 坪 | 55分之1 | 24,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3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段1318-82地號 | 988 ㎡298.87 坪 | 55分之1 | 12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4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段1318-207地號 | 427 ㎡129.17 坪 | 55分之1 | 48,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5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段1318-209地號 | 319 ㎡96.5 坪 | 55分之1 | 4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保證金
- 95,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5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318、1318-82地號土地為社區道路、部分花圃。1318-35地號土地上有守衛室、水池。1318-207、1318-209地號土地上為雜草、雜樹、無路可達。另守衛稱1318-207地號土地上有滯洪池。
二、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守衛室、水池、滯洪池等地上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三、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5,000元。
四、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