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西湖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恭股 115司執字第00141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07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0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1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石頭灣段 小段 56號

    面積: 205.08 坪(677.9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5年3月9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 查封之56地號土地上為現無耕作,臨路。土地重劃過,航照圖系重劃前。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且為共有土地,下列之人有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一、出租耕地之承租人。二、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 人。三、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四、共有土地未現耕之他共有人(以上均 應另檢附優先承買之證明文件)。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 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 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請應買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