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二水鄉法拍屋|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五段53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己股 115司執字第001855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10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十五段 小段 1247號
面積: 52 坪
-
土地
新十五段 小段 1247-3號
面積: 534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24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十五段 小段 375號
面積: 61 坪
-
建物
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五段539號
面積: 30.0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自己使用,拍定後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 形,本院得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48,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274建號為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 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 登記及被請求拆除之危險。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47地號為共有土地,現為道路,1247-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 座落(未併付拍賣),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0,8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1247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七、1247-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 定,應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買承權。 04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己股 06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