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鹿港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丙股 115司執字第00280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段715地號 | 557.28 ㎡168.58 坪 | 100000分之17765 | 896,000 元 |
- 保證金
- 179,2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土地上有鐵皮屋、樓房等未保存登記建物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賣土地係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債務人亦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9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9,2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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