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苑裡鎮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而股 115司執字第003192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0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苑北段 小段 142號

    面積: 62 坪

  • 土地

    苑北段 小段 143號

    面積: 282 坪

  • 土地

    苑北段 小段 145號

    面積: 53 坪

  • 土地

    苑北段 小段 147號

    面積: 46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0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五南段 小段 941號

    面積: 103 坪

  • 土地

    五南段 小段 944號

    面積: 28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00年6月13日現場查封(100司執全57),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 查封之苑裡鎮苑北段142地號土地種植地瓜;143地號土地為堤防、河床、雜 草,另部分種植地瓜。 二、115年3月24日現場查封、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苑 裡鎮苑北段142地號土地為雜草;143地號土地為雜草及部分河道;145地號土地 為河道;147地號土地為雜林及部分建物坐落。 三、依前案(113司執3345)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142、147地號土地使用 區分為農業區,現況為荒地,雜木雜草叢生,均不臨路;143、145號土地使用 分區分別為河川區、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大部分為苑裡溪之一小部分,均不 臨路。 四、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無分管 約定均不明,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5年3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五 南段941地號土地為雜樹林及航照圖顯示有人工建物;944地號土地為空地、雜 林及數棟建物部分坐落。 二、依本件944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地上建物建號欄記載:五南段201、202、20 3。 三、依前案(113司執3345)鑑價報告內容所載,941地號土地使用區分為山坡 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現為山坡地雜木林,雜木雜草叢生,土地不臨路,位於屋 後;944地號土地使用區分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現為三合院之一部 分,地上有老舊未登記三合院式建物及庭院,土地以現有巷道聯外,路面鋪設 柏油。 四、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 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4,000元。 第六頁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