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北港鎮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庚股 115司執字第004663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2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頂庄段 小段 241號
面積: 543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20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頂庄段 小段 244號
面積: 640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4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關聖段 小段 762-5號
面積: 1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241地號土地上有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 落。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 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2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5,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五、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 先承買。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七、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244地號土地上有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 落。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 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1,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五、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 先承買。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七、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762-5地號土地現為空地,供停車使用。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情形, 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2,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四湖都市計畫之商業區。 五、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庚股 04 擬 判:製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