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苗栗市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良股 115司執字第007262號

應買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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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38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維新段 小段 140號

    面積: 41.37 坪(136.77 平方公尺)

  • 土地

    維新段 小段 137號

    面積: 20.06 坪(66.32 平方公尺)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29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3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維祥段 維祥小段 332-9號

    面積: 12.1 坪(40 平方公尺)

  • 土地

    維祥段 維祥小段 333-2號

    面積: 8.17 坪(27 平方公尺)

  • 土地

    維祥段 維祥小段 334-26號

    面積: 3.02 坪(10 平方公尺)

  • 土地

    維祥段 維祥小段 334-29號

    面積: 26.62 坪(88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5月11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均為道路。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元。 四、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標別:乙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5月11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均為道路。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000元。 四、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第五頁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