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10/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5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30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92地號 | 369.15 ㎡111.67 坪 | 4分之1 | 95,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2 | 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93地號 | 2,801.46 ㎡847.44 坪 | 8分之1 | 356,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保證金
- 91,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115年4月20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92、193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1,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192、193地號土地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10/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5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30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95地號 | 166 ㎡50.22 坪 | 4分之1 | 724,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2 | 苗栗縣三義鄉聖王段196地號 | 14,930.14 ㎡4,516.37 坪 | 8分之1 | 1,735,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
- 保證金
- 492,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115年4月20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95、196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5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92,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五、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