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蘭股 115司執字第00811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72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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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彌港段 小段 961號
面積: 2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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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高雄市彌陀區塩埕大路2巷21號
面積: 26.4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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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彌港段 小段 96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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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
面積: 48.7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3月11日指界及勘測時陳稱961-1地號土地為本件建物前方之臨路土地, 建物一、二樓之後方、二樓前陽台及三、四樓全部均為增建,一樓客廳疑似為神壇,另據在場 之債務人黃福枝表示本件標的目前為其與家屬自住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4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第四頁01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2 股 別:蘭股 03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