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彰化縣福興鄉福鹿段1968地號 | 2,017.33 ㎡610.24 坪 | 100000分之9994 | 1,500,000 元 |
| 備考重測前:福興段322-2地號。(信託財產,委託人:曾○○)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298 |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4段366巷8號基地:彰化縣福興鄉福鹿段1968地號 | 4層樓房、住家用 | 246.64 ㎡74.61 坪地面層 66.55、二樓層 66.55、三樓層 56.77、四樓層 56.77附屬:陽台:17.51,雨遮:33.00。合計:50.51 | 全部 | 3,600,000 元 |
|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所有人曾○○ | ||||||
- 保證金
- 1,0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據現住人稱拍賣之建物有漏水、壁癌情形,另據在場人稱建物出租予外籍移工仲介公司使用,現供外籍移工住居,故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0,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因建物無法與土地分開使用,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就全部標的承買。
六、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如協調不成,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