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大埤鄉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乙股 115司執字第010379號
待拍
標別: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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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埤頭段 小段 1072號
面積: 304.31 坪(100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指界時種植水稻。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一)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五、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乙股 04 擬 判:製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