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獅潭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天二股 115司執字第010404號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4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322號
面積: 17270.03 坪(5709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
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824號
面積: 995.83 坪(329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9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323號
面積: 2854.99 坪(9438 平方公尺)
標別:丁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6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518號
面積: 7628.44 坪(2521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分之1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2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807號
面積: 1343.4 坪(4441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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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808號
面積: 213.87 坪(707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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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桂竹林段 小段 363-809號
面積: 1343.4 坪(4441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標的入口有設置鐵 門,無法再進入,依空照圖及本院113年司執字第22769號事件查封現況指界, 本件363-322地號土地現為雜木、雜竹,無路可達,其上有電塔占用(應以實測 為準)。363-824地號土地現為雜木、雜竹,無路可達。 二、上開土地上之電塔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8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七、本件土地為林業用地,依法外國人不得承受。 八、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標別: 乙 |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標的入口有設置鐵 門,無法再進入,依空照圖及本院113年司執字第22769號事件查封現況指界, 本件363-809地號土地疑似有建物占用,其餘面積上有水泥水池、水泥路、果 樹、雜草、雜木。363-807、363-808地號土地現為水泥路、果樹、雜草、雜 木,其中363-808地號上有設置鐵門。 二、上開土地上之建物、水池、農作物、鐵門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 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0元。 四、本件土地如有建物坐落,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 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七、本件土地為林業用地,依法外國人不得承受。 八、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標別: 丙 |
標別: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標的入口有設置鐵 門,無法再進入,依空照圖及本院113年司執字第22769號事件查封現況指界, 本件363-323地號土地現為水泥路、果樹、雜草、雜木。 二、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9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為林業用地,依法外國人不得承受。 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標別: 丁 |
標別:丁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標的入口有設置鐵 門,無法再進入,依空照圖及本院113年司執字第22769號事件查封現況指界, 本件363-518地號土地現為雜木、雜竹,無路可達,其上有電塔占用(應以實測 為準)。 二、上開土地上之電塔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3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七、本件土地為林業用地,依法外國人不得承受。 八、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