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民雄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弘股 115司執字第010899號
應買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28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5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民工段 小段 434-20號
面積: 34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28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5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民工段 小段 434-21號
面積: 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434-20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434-20地號為道路用地,現為道路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434-2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434-21地號為道路用地,現況為空地,共有人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