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法拍屋|新竹縣竹北市和平街12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聖股 115司執字第014655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5,555,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5000分之318
公告日期
2026-07-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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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竹義段 小段 751號
面積: 390.83 坪(129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5000分之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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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竹縣竹北市和平街12號
面積: 17.12 坪(56.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5000分之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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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竹縣竹北市和平街14號
面積: 17.48 坪(57.7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5000分之318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並表示,門牌號碼和平街1214號為打通使用,現為自住使 用,尚豪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已無營業。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拍賣標的物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且本院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 會再發生新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亦無法保 證本件建物絕對不會發生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逕向自行 鄰里機關自行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謹慎投標或應買。另拍賣標的如有足以影 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債務人、第三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 即時審酌。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係集合社區住宅之基地、公共設施土地,該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55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11,000元。 四、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 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或應買人對 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 標。 五、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 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查證並注意之。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聖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