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社頭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乙股 115司執字第01782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4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4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9-1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彰化縣社頭鄉山清段141地號 2,428.14 ㎡734.51 坪 2分之1 1,400,000 元
保證金
28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建物、果樹坐落,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五、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08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