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鹿谷鄉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明股 115司執字第021235號
標別:甲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鹿谷鄉仁義段335地號 | 3,278.44 ㎡991.73 坪 | 3分之1 | 1,000,000 元 |
| 備考林○○ | ||||
- 保證金
- 2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二)甲標:土地一筆單獨標價拍賣。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335地號土地為雜木林,部分為道路。又據債權人陳報稱:土地無人管理使用。甲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甲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甲標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
標別:乙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462地號 | 82.82 ㎡25.05 坪 | 3分之2 | 590,000 元 |
| 備考林○○ | ||||
- 保證金
- 118,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二)乙標:土地一筆單獨標價拍賣。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一般農業區丙種建築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462地號土地為道路。乙標拍賣之土地係供作公共道路使用,且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乙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000元。
標別:丙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467地號 | 75.71 ㎡22.9 坪 | 3分之2 | 540,000 元 |
| 備考林○○ | ||||
- 保證金
- 108,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二)丙標:土地一筆單獨標價拍賣。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一般農業區丙種建築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467地號土地上為雜草。又據債權人陳報稱:土地無人管理使用。丙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丙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000元。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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