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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新園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宙股 115司執字第025893號
待拍
標別: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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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南段 小段 421號
面積: 186.96 坪(618.0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74341分之60759
標別: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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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南段 小段 650-1號
面積: 945.42 坪(3125.3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74341分之60759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 01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現為舖設水泥地之停車場,有數棵樹木,有一磚造廁所,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標別:2
- 使用情形
-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數建物坐落使用,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46,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90,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