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福興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壬股 115司執字第032728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彰化縣福興鄉粘厝段84地號 | 305.51 ㎡92.42 坪 | 12分之1 | 240,000 元 |
- 保證金
- 48,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土地坐落建物數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元。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