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竹塘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孟股 115司執字第03389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彰化縣竹塘鄉永基段1214地號 | 1,781 ㎡538.75 坪 | 全部 | 3,520,000 元 |
| 備考(假扣押) | ||||
- 保證金
- 704,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地政人員於假扣押查封指界時稱:拍賣之土地供農用,另據債權人稱:拍賣之土地由債務人自己使用,如債權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4,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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