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竹塘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孟股 115司執字第03389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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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52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6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彰化縣竹塘鄉永基段1214地號 1,781 ㎡538.75 坪 全部 3,520,000 元
備考(假扣押)
保證金
704,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地政人員於假扣押查封指界時稱:拍賣之土地供農用,另據債權人稱:拍賣之土地由債務人自己使用,如債權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4,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0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3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