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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育股 115司執字第04007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彰化縣花壇鄉新中庄段1162地號 | 2,636.95 ㎡797.68 坪 | 54分之1 | 300,000 元 |
| 備考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
- 保證金
- 6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部分為私設道路,部分為多棟建物部分占用。本件土地上之地上物均非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此由投標人自理。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本筆土地辦理更正編定中(115年4月1日)」。上開之情本院不為認定,本件土地使用分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或有無移轉上之限制均由拍定人自理,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五、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七、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記。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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