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喪假天數:親屬對照表、全薪規定一次看懂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喪假依親屬關係給予3至8天,全薪給付。父母或配偶亡故請8天,祖父母或子女亡故請6天,兄弟姊妹或曾祖父母亡故請3天。

喪假天數對照表(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親屬關係喪假天數薪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8天全薪
祖父母(含外祖父母)6天全薪
子女6天全薪
配偶之父母6天全薪
曾祖父母3天全薪
兄弟姊妹3天全薪
配偶之祖父母3天全薪
配偶之曾祖父母1天全薪
配偶之兄弟姊妹之父母1天全薪

常見問題

勞基法喪假幾天?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8天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6天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3天 ・配偶之曾祖父母、配偶之兄弟姊妹之父母:1天 全部為全薪假。

外公外婆過世可以請幾天喪假?

外祖父母屬「祖父母」,可請6天喪假,工資照給(全薪)。

喪假被扣薪了怎麼辦?

喪假屬有薪假,工資應照給。雇主扣薪屬違法,可向當地勞工局(1955)申訴,雇主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鍰。

喪假可以分開請嗎?

法規上無明文規定須連續請,原則上可與雇主協商分散使用,但應在合理期間(如喪期)內使用完畢。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 第 43 條(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