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庚股 112司執字第024238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61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二段703號

    面積: 55.4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現由債務人林均澤之配偶與女兒居住。據債務人女兒稱,該屋目前 雖掛有傳統牛肉麵招牌,曾由債務人配偶經營小吃行業,目前已無經營。該屋本有夾 層但已拆除,原建物樓梯已拆除改由一樓增建之鐵皮屋內之新樓梯通往二樓,二樓為 增建供作神明廳使用。另二樓外側有鐵製樓梯通往屋頂,屋頂上有突出物。此房屋現 況供投標人參考,其最確切之現況,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 交。 二、本件暫編50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 拍定,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三、本標為農舍之投標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者」資格始得投標,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 標單內併附: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2、前開清單房 屋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或其他足證該房屋非農舍之相關資格。3、投標人 切結無自用農舍證明書等文件。 四、本件標的建物性質為農舍,其座落之農地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宜蘭縣政府112年10 月3日羅地登字第1120009813函文、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5211號函文意旨參 照)。 五、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 耐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 院將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本件之投標保證金,不同意 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4,000元。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庚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