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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法拍屋|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8號4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高股 113司執字第010189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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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1,91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分之56

公告日期

2026-10-20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段561地號 184.11 ㎡55.69 坪 1000分之56 3,360,000 元
2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段563地號 107.01 ㎡32.37 坪 1000分之56 1,960,000 元
3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段564地號 144.05 ㎡43.58 坪 1000分之56 2,630,000 元
4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段618地號 34.04 ㎡10.3 坪 1000分之56 630,000 元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5111 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8號4樓基地: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段561、564、618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107.03 ㎡32.38 坪附屬:陽台16.33花台0.27 全部 3,330,000 元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5129建號。
保證金
2,39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㈠5111建號(除停車位外)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10月8日現場調查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目前由其及父親居住使用,浴室及靠近陽台之房間輕微漏水,另有配賦位於地下1樓編號3號之停車位,惟供停車出入之機械升降機具,因地震受創及颱風淹水致損壞已久,迄未修復,故實際上目前無法停放車輛,地下室泡水鋼筋裸露。因停車位係拍賣共有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1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39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3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2日上午11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3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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