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高股 113司執字第02602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5,5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業段 一小段 597號

    面積: 67 坪

  • 土地

    大業段 一小段 607號

    面積: 54 坪

  • 建物

    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168巷8號

    面積: 48.44 坪

  • 建物

    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168巷8號未登記部分

    面積: 14.8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597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607地號土 地係11340建號之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6月1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97地號土地係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 168巷21號起至7號前之道路用地,及168巷5弄2號、4號之道路用地,部分遮雨棚占用。113年8 月14日現場測量時,第三人陳○志在場自稱,11340、暫編11604建號建物係向債務人金安倫承 租使用,租賃期間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1日止,每月租金28,000元,並提出租賃契約及 全數租金、保證金新臺幣144萬元已支付債務人之租金簽收切結書為證。又據債權人華忠勇陳 報,伊已於115年1月20日以債務人金安倫、第三人陳○志為被告,已其等通謀虛偽為由,提起 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之訴訟,訴訟結果尚未確定。本院業於115年3月20日核發執行命令除去第 三人陳○志之租賃關係,故若拍定後如無人就除租執行命令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經裁定駁回 確定、或債權人已獲勝訴判決確定,則點交;反之則不點交。本院就租賃關係存否並無調查之 權,拍定後是否點交須視上開裁定或訴訟結果而定。故11340、暫編11604建號建物實際情形如 何,請應買人務必自行查明注意,審慎評估相關風險後始參與投標,拍定後不得以此事由主張 異議或撤拍。 ㈢暫編11604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為主建物即11340建號建物2樓上方鐵皮增建,與主建物內 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3年8月30日函覆稱:暫編11604建號建物 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 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㈣597地號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 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4 月14日函復,597地號土地係68使字第0163號使用執照(67建(北投)0054號建造執照)之建築 基地,圖說西側標註為「現有巷兼空地」,南側標註「現有巷兼防火巷」,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52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11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607地號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第3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