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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法拍屋|桃園市平鎮區義民路23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六股 113司執字第07300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6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廣東段 小段 954號

    面積: 32.67 坪(10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 建物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路239號

    面積: 60.95 坪(201.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依本院114年12月4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一樓出租予「茶聚」飲料店營業使用, 地下室有積水,二樓至三樓樓梯間及三樓牆壁目視有壁癌,地政人員稱一、二樓房屋有增建, 第三層樓全為增建,以上現場情形供應買人參考,俾利評估是否應買。另經房屋共有人陳報本 件拍賣標的房屋二樓以上現為債務人父親、弟弟(亦均為共有人)所居住使用。本件僅拍賣房 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特定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為房屋之基地,另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0009 號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劃(民國61年2月26日)住宅區用地,惟 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 之限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32,000元。 四、拍賣標的3111建號建物為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 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須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 優先承買,無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應買人如為共有人時,其餘共有人 即無優先承買權。若有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 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 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民 事 執 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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