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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法拍屋|新北市淡水區新生街90巷12號4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貴股 113司執字第08703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8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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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紅毛城段 小段 319號
面積: 3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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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淡水區新生街90巷12號4樓
面積: 26.2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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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淡水區新生街90巷12號4樓(頂層增建)
面積: 26.2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485、暫編1939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319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二)114年3月12日現場查封、測量時,在場第三人陳小姐稱,債務人不住在這裡(即485建號建 物),債務人為其前夫及兒子,債務人欠她錢所以住這裡,只要債務人還錢就搬走。陳小姐稱屋 內有漏水,客廳後陽台天花板有鋼筋外露。暫編1939建號建物為鐵架、木板及石棉瓦搭蓋,裡 面堆放雜物。114年7月11日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函覆,暫編1939建號建物,已有違章 建築認定紀錄。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暫編1939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 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暫編1939建號建物有獨立之出入口,與485建號建物內部不相通。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7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特別減價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貴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