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意股 113司執字第11609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184,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赤崁段 小段 226號

    面積: 9 坪

  • 建物

    臺南市成功路9巷21號

    面積: 24.0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編號1建物門牌整編為臺南市新美街310號。本件現場執行時,債 權人指封掛有門牌號碼310號建物為編號1建物,現場建物門扇毀壞,屋內堆放雜物,3樓已無屋 頂,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據鄰居表示曾有非自然死亡事件。嗣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函覆,未能查有相關非自然死亡事證。另據鑑價報告稱:編號1建物長期缺乏維護,部分結構已 損壞,屋頂有坍塌情形,已無不具正常使用價值。應買人請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7,000元。 四、據鑑價報告稱,編號1建物之整體建物結構安全及使用機能均顯著受損,已不具正常使用價 值,且據建物謄本登記建築完成日期為民國48年,資料尚欠明確,請應買人注意,如有無法使 用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本院權責無關。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14日下午3時30分第2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意 股。 03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4 股 別:意股 05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