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翁公園段 小段 3789-89號
面積: 22.99 坪(76 平方公尺)
-
建物
高雄市大寮區永吉街15巷9號導航
面積: 2.75 坪(9.1 平方公尺)
-
土地
翁公園段 小段 3789-94號
面積: 258.64 坪(855 平方公尺)
標別: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翁公園段 小段 3789-94號
面積: 258.64 坪(85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270
-
土地
翁公園段 小段 3789-103號
面積: 24.2 坪(8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270
-
建物
高雄市大寮區永吉街15巷26號導航
面積: 75.79 坪(250.5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分之270
標別: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4205地號 | 807 ㎡244.12 坪 | 全部 | 14,53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3313 | 高雄市大寮區華五街27之1號導航基地: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4205地號 | 1層 | 573.93 ㎡173.61 坪一層 403.23、第一層夾層 170.7附屬:雨遮31.68、涼棚92.70 | 全部 | 4,190,000 元 |
|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 ||||||
- 保證金
- 3,744,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院113年8月27日現場查封時,華五街27-1號出租於成周科技有限公司,成周科技有限公司並陳報其與債務人有簽訂租約,租期自113年2月1日至118年1月31日,月租金一萬元,且雙方約定租約到期可再續租5年,直至承租人不再續約,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4205地號為大寮區華五街27-1號私建建物之坐落土地,地政人員測量高雄市大寮區華五街27-1號未保存登記建物:華五街27-1號入口處有二棚架,內為廠房,並有二樓夾層,民國113年12月27日現場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答,招牌為成周科技有限公司,依鑑定報告,土地屬農業區。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44,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私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編號1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編號1建物出租予成周科技有限公司,故拍定後均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及積欠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情形。
十、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須指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十一、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5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