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楊梅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悅股 113司執字第147111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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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榮段 小段 900-14號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上有門牌楊梅區新榮路223巷1號建物坐落, 該建物不在拍賣之內,其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本件係拍 賣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另依鑑價報告所示,土地疑似袋地,請 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元。 四、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 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 標人宜自行查詢)。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投標時,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 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 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如有合於民法第426條之2或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情形,則建物所 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如有爭議,須另以訴 訟解決。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 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 七、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 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