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坤股 113司執字第15058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1,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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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仁德段 小段 288-4號
面積: 6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況為雜木,部分為榮民南路152巷之道路,拍定 後,雜木部分點交,其餘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40,000元。 四、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2年9月13日)住宅 區,僅供應買人參考,切確使用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五、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後,原應 買人所繳納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 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 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 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 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 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