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愛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39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1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76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紅瓦厝段 小段 680號

    面積: 643 坪

  • 土地

    紅瓦厝段 小段 681號

    面積: 67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680地號現況為網室木瓜、雜草空地及種 植短期作物,681地號現況為網室木瓜、雜草地及種植短期作物,是否有工寮須 以測量為準;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均由共有人占有使用,均無分管及出 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 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尚屬平坦,現況為農業使 用(種植木瓜);臨約5米寬之藍城六巷。 三、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買受人自理。 四、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 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 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買受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五、拍賣之土地均有三七五租約,三七五租約登記之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惟 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承租之土地均一併承買,其承買權優先於共有人。 六、拍賣土地均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 之證明文件。 七、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