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天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62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1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自立段 小段 48號

    面積: 6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至現場指界,土地係位於中壢區興仁路一 段58巷之巷道道路,巷道兩旁之建物有無占用不明,須另行鑑界始得查知,且 兩旁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 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元。 四、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住宅區,僅供應 買人參考,切確使用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後,原應買 人所繳納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土地是否業經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法令之使用上限制或行政管制 規定限制開發 (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 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 後不得以此緣由請求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 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 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