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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實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68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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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1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18

拍賣標的

土地7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0地號 839 ㎡253.8 坪 6分之1 240,000 元
2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1地號 548 ㎡165.77 坪 6分之1 160,000 元
3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2地號 640 ㎡193.6 坪 6分之1 570,000 元
4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3地號 1,712 ㎡517.88 坪 6分之1 480,000 元
5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4地號 1,358 ㎡410.8 坪 6分之1 1,210,000 元
6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5地號 1,494 ㎡451.94 坪 6分之1 420,000 元
7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6地號 388 ㎡117.37 坪 6分之1 110,000 元
保證金
638,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均僅拍賣應有部分,未查有債務人基於分管契約現實占用之特定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以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街15之1號為基準,260地號位於基準南方約520公尺處,261、262、263、264、265、266地號位於基準西南方約350公尺處,現均為雜樹林,無路可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8,000元。

四、本件拍賣262、264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屬「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土地,使用分區:一般保護區。

七、本件拍賣標的未臨路,相關通行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八、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0月28日上午11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14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