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鳥松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夏股 114司執助字第00385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53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美德段 小段 110號

    面積: 7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3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7,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7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標的土地與大寮區磚子磘段3083-12、 3083-15、3083-118地號土地相毗鄰,另有廢棄鐵棚架坐落於上開四筆土地上。 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大寮區磚子磘段3083-12、3083-15、3083-118地號土 地亦為債權人抵押權擔保品,有併同聲請拍賣,另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 司執字第131083號強制執行事件拍賣;上開鐵皮棚架原係債務人所搭建,已因 颱風毀損廢棄。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使用分區為農業 區,無臨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 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 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 準。 八、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4次拍賣)。 03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4 股 別:夏股 05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