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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武股 114司執助字第004181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7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63,4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已停止拍賣

法院已就本標別公告停拍。 查看停拍公告 (PDF)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湖港段 小段 1355號

    面積: 0.14 坪(0.4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0分之1

  • 土地

    湖港段 小段 1355-1號

    面積: 646.23 坪(2136.2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1355地號為雜木林;1355-1地號無路可達,依航 照圖顯示為雜木林,其上似有地上物占用。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地上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 賣範圍,其土地與建物、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件僅 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63,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2,700元。 四、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 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 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 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 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 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 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 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 均不得異議。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如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 標的。 六、本件部分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 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 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 則投標無效。 七、1355地號使用分區劃定依鑑定報告為擬訂新竹市(朝山地區)細部計畫 農業區,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議價購 等情事均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內 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 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武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