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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區法拍屋|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498號五樓之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月股 114司執助字第00572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1,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原段 小段 529號

    面積: 2995 坪

  • 建物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498號五樓之三

    面積: 72.9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債務人公司之連帶保證人王慈玲在場稱,本件標的現為債務人聯振公司 辦公使用,該屋無增建,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先行至標的查明並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 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標的 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情;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 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 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 聲請撤拍。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 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 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 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四、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 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 與投標應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3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