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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南港區法拍屋|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85號十四樓之3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秋股 114司執助字第00667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9,02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0分之194
公告日期
2026-07-2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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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玉成段 三小段 568號
面積: 4573.8 坪(1512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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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85號十四樓之3
面積: 41.42 坪(136.9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0000分之194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3212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56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8月15日現場履勘時,在場人第三人楊小姐稱,3212建號建物目前由債務人自住,有 兩個車位,位於編號865、866號平面車位,未出租。115年7月17日第三人即承租人吳天銘陳報 經桃園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謝孟儒認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書,租賃期間自113年6月14日起至1 33年6月13日止(包含車位865、866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1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六、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稱本件建物自95年迄今未有火災發生紀錄,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 程處函覆稱本件建物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函覆稱本件建物查無非 自然死亡情事。另據本件鑑定報告勘查內容,查詢公開資訊網站,海砂屋、輻射屋之相關列管 名單未包含本案勘估標的,至於本件建物內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估價師訪詢管理員未 果,經查詢網路並無相關訊息。本院已盡查明義務,並揭示現況調查情形及不動產鑑定報告之 相關資料供應買人參酌,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仍難保證本件標的絕無足以影響交易價值之特殊 情事,故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 注意。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七、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相關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 告變更,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八、本件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因標的之同一性及實體私權關係並無變更,其面積應以 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當事人皆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九、本件倘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 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 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第二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