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竹南鎮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溫股 114司執字第00363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1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1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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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博愛段 小段 646號
面積: 2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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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博愛段 小段 651號
面積: 2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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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博愛段 小段 659號
面積: 6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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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博愛段 小段 660號
面積: 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3月9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646、660地號土地現況為 巷道。651、659地號土地為部分巷道、部分空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 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八、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651地號土地為農業區,646、6 59、660地號土地為住宅區。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