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未股 114司執字第004288號
應買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7/03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6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澳二段 小段 1147號
面積: 102 坪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3/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0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破鐺坑一段 小段 108號
面積: 2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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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5之5號
面積: 25.9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不動產查封時為人車難以直接到達之雜木林地,故不點交。 二、本標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 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 耕地之證明文件。 三、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四、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 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五、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 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未股 04 擬 判:擬 判 |